坚持研讨深学 推动《条例》入脑入心

发布时间:2024-06-06作者:党政办公室

6月3日上午,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暨中心组学习会(第四场),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94至129条。学院党委书记王厚富主持会议,学院班子成员、中层以上干部、党支部书记等出席。

会上,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李学兵领学原文,并与大家分享了对廉洁纪律建设的学习体会。他说,廉洁纪律是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的不可触碰的底线,作为领导干部,将认真学习条例原文,从警示案例教育中汲取教训,确保做到清清白白做人,干干净净做事,努力做一个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共产党人。

学院纪委委员、研究部副部长朱鸣,第一党支部书记徐振珏作交流发言。朱鸣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围绕《条例》第九十八条第二款“以讲课费、课题费、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”,就准确把握变相送礼与职务廉洁性对价关系,精准区分劳务行为和违纪的界限,做了交流研讨。徐振珏说,要坚持“思想引领、学习在先”,增强纪律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;作为党员,要强化党纪意识,筑牢思想防线,要系统学习和认识六大纪律,全面理解六大纪律的内涵和条文的实践要求,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;作为党支部书记,要明纪于心,守纪于行,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政治性和纪律性,不断提升支部服务学院主业主责的能力,有效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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